幸福的lilisun
[偷笑]那种地方可是他们的传统阵地呀!//@marymary2008: //@于海青: 围观就是力量! //@王亚军北京: 呸!造谣!回复是:不~可~以~![鄙视] 【公安部:自费娱乐也不行】公安部日前出台的“三项纪律”,其中第三条,“决不允许进夜总会娱乐”中的“进夜总会娱乐”是指,公安民警用公款或接受他人安排进入夜总会娱乐,也包括自费进入夜总会娱乐。不在上班时间、不穿警服、同事AA制也不能去吗,就是单纯的唱歌?@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 答复:是的。 展开全文转发 3029评论 1419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