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提问】:2013年9月30日,收到崇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称:“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对你的回复中已作说明,可确定崇州市玉成花木种植场赔偿责任主体”。请大家告诉我,谁是“崇州市玉成花木种植场赔偿责任主体”@四川在线 @四川高院 @四川司法 @崇州国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