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原来如此,难怪陈有西律师如此熟悉案情哦//@吕俊律师: 引以为诫。律师应自律,自重! //@法制洋葱头: 业内的@袁裕来律师 @吕俊律师 @陈友西律师 管律师的@中一在线 写律师的@天堂倦客 @凡人布衣徐迅雷 当过律师的@舒中胜 业外的@张晨初艺术空间 @许丹 都可以发表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