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国土局通知,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自2010-9-30到2012-10-1登记的,过户时业主必须提供当时购房前一年的社保清单或纳税证明(深户除外),否则国土局窗口不收文。裁决过户的业主悲摧了,花成百上千万的资金买来的房产不能在市场流通,这可怎么办?@顾洪波 @陶文杰 @尹香武_半求 @深圳房地产律师张茂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