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行为自己负责。杀人就要承担杀人的后果。//@沽酒沽酒一醉方休: //@Alec苏小Jay: 是的! //@小丫么小怪兽: 这才是记者应该做的报道//@新晴的小窝: 南都!!!//@桔子树小窝: 的确好文章! //@王志安: 好文章,推荐一下。
【夏俊峰案:司法的敌人】《南方都市报》首席记者@韩福东 :在死刑没废除的情况下,夏俊峰在这样恶性的杀人事件里难逃一死。死亡城 管有过错,但将所有城 管之恶加诸其身,于案情并无意义。将夏俊峰杀人事件抽离出具体的个案,变成小贩对城 管暴力的反抗,似乎就赋予了杀人者以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