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D阳光
一句“择日宣判”宣判了法律的死亡[嘻嘻]//@誓迎救星回归: //@卖火柴女孩控告南京警察沈飞川: 经典//@崔小平律师: //@严华丰律师: 实话也!//@李步超的微博: 转//@王燕光: 嗯哪。 //@中壮: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老徐时评: 大实话! 中国要法官和律师有啥用?法官开庭审理半天,只能说一句“择日宣判”,休庭后向领导汇报,请示如何判,大案还要由审判委员会投票决定,因为领导的看法是中国最大的法(法大副校长马怀德语)!再看律师,就算你是法学博士,在庭上口吐莲花,驳的所有人哑口无言,最后只能等领导的看法,谁管你说的啥?这是法治社会吗? 展开全文转发 834评论 128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