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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壹週刊

    無視筆錄造假 高院重判捷運局小官//台灣高等法院最近出現一起離譜判決,一審法官勘驗捷運局新店線排煙工程弊案關鍵證人供詞,發現調查局筆錄造假,與證人實際供述幾乎不符,證人說不在場,筆錄卻寫明在場,一、二審法官因此判決被告無罪,但高院更一審卻完全無視筆錄造假,重判捷運局官員13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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