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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吐槽地

    所以到底是陈有西的职业道德有问题(置自己的利益于当事人的利益之上),还是陈有西的职业水平有问题(他看不出来这个案子有罪辩护对当事人更有利)?无论是哪种,只能说中国的律师的职业素养真是堪忧//@宇毒Lerad: 转发微博
    为夏俊峰呼吁的声音中缺失的是法治的声音 2012-7-20。以前写的文章。中国的民主化之路的崎岖漫长,需要的是不屈从权贵也不屈从民粹的独立的声音。 宪政民主中的民主是离不开法治的民主。刚才发的有一个关键错字,有罪辩护写成为无罪辩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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