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核心目标应该是权衡利弊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而不是仅仅按委托人的要求进行辩护。//@今何在: 若有“悔罪表现”或可从宽,但前提是事实清楚无冤情其真心悔改。夏俊峰若真想悔罪求宽大,律师也不可能阻拦。当事人既不肯认罪,律师职责就是为他辩护,否则要律师干吗?都直接认罪不就完了?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