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吏老规矩了,“查无实据,事出有因”,“事出有因,查无实据”,根据需要不同提法。//@今何在: 若有“悔罪表现”或可从宽,但前提是事实清楚无冤情其真心悔改。夏俊峰若真想悔罪求宽大,律师也不可能阻拦。当事人既不肯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