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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J周小畅

    赞同。辩护角度和重点很值得探讨,为何要做无罪辩护?他当然有罪,有罪的状况下求从宽已经很难是事实。虽然我本人坚持认为,他罪不至死。如果今天因为我觉得他不该死他就真的死不了,你们的批判才如此意义重大。我当然不是法官,我的“以为”不是审判式的,所有舆论加起来都左右不了审判,就这么简单。
    为夏俊峰呼吁的声音中缺失的是法治的声音 2012-7-20。以前写的文章。中国的民主化之路的崎岖漫长,需要的是不屈从权贵也不屈从民粹的独立的声音。 宪政民主中的民主是离不开法治的民主。刚才发的有一个关键错字,有罪辩护写成为无罪辩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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