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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雁掠寒潭ylht

    面对任何案件,律师与法官的区别在于律师不写判决书。自该辩护词,夏案中确有伪证,但无以影响最基本的事实【系由管理失当而引发】,据该辩护词第十(四)处罚当酌情从宽而非法定从轻!辩护词中有逻辑毛病,@陈有西 没发现?//@陈有西: 如果有陪审团旁听我们的辩护,决定罪与非罪,夏肯定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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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俊峰案一审、二审、死刑复核审辩护词】滕彪的二审辩护词流传甚广,不过诸位若有时间和耐心,不妨重点阅读@陈有西 @李道演律师 等人的死刑复核审辩护词。读完之后,对此案自有一个清明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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