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慕容问颜

    //@警而察之: 暂时缓和情绪,找机会报复的案例在现实中也有很多。既然夏是去解决问题的,为何携带刀子呢?带刀子解决问题?不解决就同归于尽?随身携带刀子就涉嫌故意。如果是故意还是正当防卫吗?//@晓雨闻铃: //@陈云华v: 唉。
    【严重质疑:夏俊峰有神经病】在摆摊地点,执法人员没有殴打夏俊峰,夏俊峰自愿去城管办公室解决问题;在办公室,没有发现夏俊峰被殴打,证明城管文明执法,但夏俊峰却刺死两个城管、重伤一人。唯一的可能:他有神经病!他是一个疯子,以一敌三。他有杀人的动机吗?最高院![话筒][话筒][话筒]
    1. 微博附图
    转发 806评论 171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