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一重伤,法庭又不采信正当防卫的辩护意见(看来崔案也没有采信),按照罪刑法定原则似乎也不能轻判啊。我个人倒是也不至于喜大普奔,但是也觉得很无奈、很愤懑,但是不知道该从哪说起,同样都是社会底层的人,以暴易暴互相伤害,要承担彼此带来的巨大痛苦,我不想说体亏屁思,但到底谁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