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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委员周智鸥

    至今没看到否定夏俊峰防卫情节的足够证据,在这样的情况下作出有利于城管不利于夏的判定,不可妄言对错,但却难以服众。
    【他们为什么主张“刀下留人”】 沈阳中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故意杀人罪犯夏俊峰今日被依法执行死刑。两年多来,网上此起彼伏“刀下留人”的呼声,终不能避免夏俊峰成刀下之鬼。其实主张“刀下留人”是有法律依据的,那么是什么样的依据?夏俊峰可不可以免于死刑?戳图,答案即揭晓...(by凤凰网)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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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