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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虾米的眼睛_陈涛律师

    夏案的事实难以还原,但刺死两人重伤一人,也绝非正当防卫能够办到的事情。本案法院没有被舆论左右,这是司法独立的体现,但必然刺痛人们疾恶如仇的小心脏。辩护律师借老百姓对政府的不满情绪传达一种单方辩护意见即为事实的理念,只会更加重愤怒和分歧,无论受害人、犯罪人、政府、百姓,都是不利的。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夏俊峰9月25日在辽宁省沈阳市被依法执行死刑。2009年11月5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夏俊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夏俊峰提出上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认为:上诉人故意杀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上诉人持械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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