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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魂游2011

    回复@大漠孤烟0_0长河落日: 1.少年发帖时间与群体事件发生先后次序,明显不存在聚集人群受少年影响的因果关系。2.命案地娱乐场所法人代表虽非少年说的法院副院长苏某某,但确实是法院干部的家属(苏建某的家属) //@大漠孤烟0_0长河落日: 这孩子质疑的事情到底是怎样的?
    【媒体札记:V字少年】FT中文网专栏作家徐达内:莫大的讽刺。公众围魏救赵,少年重获自由,张家川警察头目却把他自己绑在历史的车轮上,用自己的故事证明了什么叫“偷鸡不成蚀把米”。在这个基层吏治集体涣散的国家里,很可能已经没有任何一个县政府经得起“全民找茬”行动了。🔗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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