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杨剑艳
//@无锡杨剑艳: //@南通严晓燕: //@郑建伟律师: 要申请法官回避。 //@北京野靖春六世: 北京也一样,我旁听过房山法院审理一起强拆案,被告一直戴着手铐,律师申请了多次,均被法官驳回。//@崇州何小萍: 难道一个普普通通的出租车司机,她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罪吗?她会比刘志军的罪还大吗? 展开全文[微人权]2013年9月24日,@温江法院 第二次开庭审理邱平、陈琼书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辩护人要求解除手铐、脱去囚衣,审判长说这是法警队的规矩,不能解除。大家看看薄熙来、王立军、丁书苗、雷政富他们穿了囚衣,戴着手铐审判么?《刑事诉讼法》第二条、第六条,尊重和保障人权白纸黑字,写着玩的? 展开全文转发 583评论 83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