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夙生律师: 坚持,顶! //@白发萧萧法律人: //@毛洪涛律师: 立驳岂不都是启动了程序?哪有这么容易啊。//@青州杨玉圣: //@栾少湖律师: 唉可怜的法院! @律师王学明: /@毛洪涛律师: 又一套版本的太极拳。 /@徐红亮律师: @德衡律师所 @法律人911 @毛洪涛律师 @ @王才亮律师 @朱孝顶律师
9月2日,我和@刘昌玉律师 代理@栾少湖律师 在北京朝阳区法院起诉@纪许光 辱骂法大校友“蛇鼠一窝”名誉侵权案,一直未收到立案与否的通知。9月23日,我和刘昌玉律师到该院询问,竟获知“案多人少法官太忙,尚需研究”的“神答复”。哎!《民事诉讼法》第123条被束之高阁,成为“水中月、镜中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