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木匠1986
//@天涯钟律师: 和稀泥//@丘国中律师: 不能就此罢休吧,即便是行政拘留也不可接受。另外行贿的呢?什么时候进去?!//@王律师辉: //@中国包装门户: @天涯钟律师 @刘小勇2001 @李木匠1986 @wshsh2011 @吴顾问1970 //@范忠信: //@真不是法官: 撤销案件,放人,国家赔偿[挖鼻屎] 展开全文【500转刑拘第一案: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拘留】新华社:记者从甘肃公安厅获悉,经甘肃警方联合工作组对张家川县初中生杨某涉嫌寻衅滋事案调查核实,鉴于杨某系未成年人以及归案后的悔罪表现,决定撤销刑案,对其行政拘留7日——杨父:不接受行拘,警方纠错只有一个方法:撤销案件,放人 转发 6843评论 141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