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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版权局拟调整文字作品报酬标准 千字最低100元】《意见稿》规定,原创作品每千字100-500元。报刊刊载作品,未与著作权人约定付酬标准的,应按每千字不低于150元的标准支付报酬。 报刊刊载作品只适用一次性付酬方式。版税率方面,原创作品为5%-15%,演绎作品为3%-10%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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