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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话说不说话

    //@民考汉大哥: //@广东北人: 过激言论仍在言论自由的范围,没有社会危害性。读读鲁迅的文章,那种刀枪文法,民国政府都能容忍。何况 @长兴公安 应该撤销行政处罚。其性质与张家川杨辉案毫无二致。因言获罪,滥施公权又一例。大家继续转起! //@富敏荣律师:
    吴斌说“自杀是懦弱的,自杀不如学杨佳”、“高速公路收费是拦路抢劫”,公安机关认定为:过激言论,煽动从事暴力,误导社会舆论,挑动社会矛盾,引发网民大量点击、转发、评论,在网络上造成较大影响,行为构成寻衅滋事,行拘十日。我认为:这是言论,不是行为;这一处理是政治迫害,效果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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