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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泽君

    妖法! //@香港良生: 助纣为虐?//素心慧雅:恶法与酷吏的经典诠释。//@北马南山: 两高关于网络涉罪的司法解释成为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于每个人头顶. //@作家-天佑: 两高的司法解释赋予了警察无限的权力,实际上就是给各地党委书记以草菅人命打击异己的大权。
    如果没有两高关于网络涉罪的司法解释,张家川县公安局敢这么干吗?它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无罪少年,肯定是它一贯的滥用公权的本性,但两高的司法解释显然为它恶性执法壮了胆。违宪释法,随意扩大罪罚界限,必然导致法治被普遍破坏的局面,使得侵犯公民权利的事件大幅增加。追问恶性执法之源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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