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举着破刀

    评论稍带色彩也是情理之中。问:控辩是法律赋予的?辩护就是不认罪?不认罪就全部不予采纳?公诉人与济南中院默契?//@张欣: 深刻的思考、理性的声音
    《济南宣判》——李庄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