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菜单
自由微博
首页
热搜榜
提交文章
关于我们
招聘
热搜榜
下载 APP
订阅 RSS
紫此亦荚
11 years ago
//
@科技房产V
: 天一案妖魔鬼怪众多! //
@律师老周401
: 一个强奸案件,涉及被害人隐私部分的辩护词,公开出来,考虑过受害人吗?律师职业的伦理何在?
@陈光武律师
11 years ago
这就是做刑辩的视角。就是这么简单,这么明了。做刑辩如果没有其它目的或影响,真的连这个也看不到、看不准、把握不好,除了改行,没有其它出路。只有继续忽悠当事人误人子弟。 ——陈光武
转发 78
评论 5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