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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这盘臭菜,让当地官员好好享用吧//@子曰逝者如斯夫: //@无尘评论: 质疑也犯法?杨同学发微博时当地群众游行已结束。他只是对群众的游行表达了一种看法,这也犯法吗?//@干卫东律师: //@周泽律师: 本帖转给@张家川公安 @甘肃公安 @微博甘肃 以及各种平安,各种公安 【他们比造谣寻衅滋事恶劣】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部门规定,非有法定事由,不得公开未成年人的行政处罚记录和被刑事立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不起诉或因轻微犯罪被判处刑罚的记录.但甘肃警方在通报#张家川初中生网络寻衅滋事案#处理情况时,却散布该生盗窃摩托车的信息。这比编造谣言寻衅滋事还恶劣! 展开全文转发 2400评论 497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