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Jason-无名

    很复杂 //@最深的林: 小三在不知对方已婚的情况下,接受赠与属于善意。并且,至少是基于对赠与的有效的信赖,而租了适合两人居住的大房子,没有要求对方分担房租、水电等等。要说公序良俗,通过欺骗感情而白吃白住,同样是违背公序良俗的。
    #睡了白睡?#1、本案107万不能全部认定为赠与,丈夫每月固定支付一笔钱用于房租,每周两三天与小三共同居住,至少这笔租金有部分不能认定为赠与;2、赠与人对赠与物无处分权,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3、合同无效,有过错方应赔偿对方的损失,小三若真在前两年不知对方已婚,那么这段期间接受赠与无过错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