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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芝罘碰海人

    行政处罚法: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法制洋葱头: 【刑拘改行拘,不出所料,果然是适用法律错误。】新华社记者刚刚从甘肃省公安厅获悉,鉴于杨某系未成年人以及归案后的悔罪表现,决定撤销刑事案件,对其行政拘留7日。
    【甘肃警方刑拘16岁初中生是牛头不对马嘴】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利用网络诽谤他人,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认定为情节严重的,可构成诽谤罪。而张家川警方刑拘初中生的依据是微博被转发500次以上,涉嫌罪名却是寻衅滋事罪,这是适用法律错误。对此,公开表示质疑,大不了给我扣寻衅滋事罪名!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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