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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码字工人赵野

    甘肃不缺懂法之人,缺的是环境,这个环境需要我们去争取。//@土豆老三: //@梁发芾: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初次违反该法,且年龄在十六至十八周岁之间的,不执行行政拘留。不知作出行政拘留的依据何在!
    【“甘肃发帖被刑拘初中生”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拘留】新华社称:经甘肃警方联合工作组对张家川县杨某涉嫌寻衅滋事案调查核实,鉴于杨某系未成年人以及归案后的悔罪表现,决定撤销刑事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行政拘留7日。http://t.cn/z8BWgOX评曰:继续在藐视受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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