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中文网: @徐达内: 对比前后两份通报即可发现,张家川警方明显是感受到了舆论质疑,论述刑拘原由时,不再提及“发帖转载500次以上”,而是改口为“严重的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以对应两高司法解释中的寻衅滋事罪入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