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可器: //@叶匡政: 救救孩子! //@夏榆的海景房: //@漫游者粒子: 将口袋罪名加诸于未成年人,太可怕了。 //@武汉陈国恩: 回复@let欲: 这个确实应该呼吁警方注意,要从孩子成长的角度来处理案件,即使孩子有责任,也应该以批评教育为主。
【请转发,救救孩子】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初三学生杨某发微博质疑该县一名男子非正常死亡案件有内情,实在谈不上有多大危害,但因转发超过500次,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予以刑事拘留:http://t.cn/z8EtWUk。如果真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孩子的一辈子就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