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华东律师// @毛洪涛律师: 这个确实急切需要。 //@马东晓律师: 基层公安不懂法言法语的比比皆是,法学院毕业生下一步的重点应是公安局//@黄璞琳: 是个别基层公安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真得没弄懂司法解释呢,还是其他?
【初中生发帖转500次被拘 专家质疑入罪条件】甘肃初三学生杨某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杨某曾发微博质疑该县一男子非正常死亡案,警方认定其“发帖转载500次以上”。专家质疑称,寻衅滋事罪入罪条件是“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这种混乱必须要超过一定严重程度,方可施以刑罚。🔗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