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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平大马勺

    陈有西律师请问您:1您不是出庭律师,不掌握犯罪事实真相的情况下,法院宣判前就利用自己的身份替被公诉的犯罪嫌疑人发声和运作,这是律师职业道德允许的行为吗?算不算干预司法的行为?2对赵运恒律师的PK挑战回应了吗?敢回应吗?3您对“助纣为虐”这个成语是怎么理解的?
    【陈有西】:迄今为止,@陈有西 律师尚未接受李家任何委托,李家亦未向陈律师支付任何费用。陈律师对李天一案的发声和介入,完全是在知晓情况后,出于公心道义,仗义执言。用他的话讲,在事实和真相面前,必须有人站出来说话。陈有西律师在大家明哲保身的时候,他发出了专业的最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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