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何超: → →//@翟医师: 以前很批以药养医,现在开批以奶养医了。为什么不让医生自由执业,自己养活自己? //@健康教育何超: 国卫发明电〔2013〕10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的通知 🔗 网页链接 @母乳妈妈家
#卫计委#【重申《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国卫发明电〔2013〕10号:①积极倡导、促进母乳喂养,实行“早接触、早开奶、早吸吮”,具备母乳喂养条件的应让孩子第一口吃到母乳;②严禁医疗机构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的馈赠和赞助,不得收取回扣、获取利益。详见:🔗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