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明律师
“有律师接受委托收了费,却不向社会说明,以中立的假相为当事人辩护,欺世盗名盗利”——这是谁?要揪出来问问动机目的么?律师也要照照镜、洗洗澡的!//@袁裕来律师: //@正义者公益联盟: 仔细看了。简直无语。//@袁裕来律师: 博客天下有对李天一案众律师的生动叙述:http://t.cn/z8ORch9。 展开全文【李天一案的律师伦理】和同行闲聊,我强调律师必须有独立意志,如确实认识到当事人已构成犯罪,不应作无罪辩护,当事人逼太紧,应辞去委托。不辞去委托,还在网上大呼小叫,严重违背职业伦理。同行说,危害更大的是,有律师接受委托收了费,却不向社会说明,以中立的假相为当事人辩护,欺世盗名盗利。 转发 2560评论 1551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