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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云清2007

    //@平正和: 作为律师的博主,如果你使用“搜查”这个法律语言,我认为你可能是个负责任的律师。但是,你使用“抄家”这个词,目的何在???//@孤烟暮蝉: 公民证应该也有了[哈哈]//@林岳芳: 公知国都有公民徽章了?是个啥东东啊?谁有?发上来让大伙儿开开眼~~[话筒]
    【王功权,先被抄家,后再带走】王功權先生今天上午11點半被北京警方從住所傳喚帶走,涉嫌罪名為:聚衆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雖為傳喚,實則自9點半開始抄傢兩個小時,收走一部电脑、两个镜框和若干公民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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