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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淡绿青莲

    //@清醒备份: 别再瞎扯淡!王功权涉嫌的罪名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此处的“公共场所”绝不会包括网络空间!可以肯定,王功权也绝不是仅因发微博的事而涉嫌该罪!若认为在网络上发个帖子引起注意,就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那你不是别有用心就是一个十足法盲!看来有必要再给大家普普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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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蜀消息:半个小时以前,北京市公安局二十余警察将王功权先生从其北京寓所带走。名义是传唤,涉嫌罪名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微评:如果这个罪名成立,以后警察可以随时到你家把你带走,因为你发微博了,微博是公共场所,你的帖子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于是,你就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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