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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裕来律师: 大家看出什么没有?//@陈有西: 回复@地猫店长: 不值得去理。因为袁在说的是『接受了委托收了费』的律师。我不接受委托,在凤凰访谈中已说得一淸二楚。//@地猫店长: 我觉得这条@陈有西 可以控告袁裕来诽谤造谣。你说人家收钱的根据在哪里?
    【李天一案的律师伦理】和同行闲聊,我强调律师必须有独立意志,如确实认识到当事人已构成犯罪,不应作无罪辩护,当事人逼太紧,应辞去委托。不辞去委托,还在网上大呼小叫,严重违背职业伦理。同行说,危害更大的是,有律师接受委托收了费,却不向社会说明,以中立的假相为当事人辩护,欺世盗名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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