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多人500多天就整出一些幻灯片,自相矛盾的口供,精神障碍犯人的证词之类的证据,这也叫完整的证据链条??全部是证人口供和性质不确定的“资料”所构造的口供链,依法不能用作定罪证据。所以此案的所有罪项都是疑罪,根据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依法宣判他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