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無照當法官,的確有皇上管刑部的風韻。台灣現在肯定不是大明朝,最多是小明朝。馬總統則不如馬皇后。人家嫁女,就等不了幾天再潑糞?論法,總統僭越做法官是違法。論德,嫁女時潑糞為無賴潑皮之惡。連勝文同學罵得好,雖然還不夠痛快淋漓,卻是國民黨猶存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