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达西先生的罗辛斯之夏

    重修知识产权法//@来噜的逆袭: 啧啧//@k平方君: “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不要连法条都要省略啊。//@吴达1985: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
    展开全文
    【声明】@人物杂志 13年第9期《万千宠爱直面质疑》一文第77、78页涉及乐评的中文内容系我翻译组数月前所翻稿件。我方从未授权该刊使用。现对此未经许可未注明出处的"引用"行为提出严正抗议,并要求该刊公开道歉。翻译地址:泰晤士🔗 网页链接 独立报🔗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