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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魂------
11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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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军伟业729
: 已有信息显示,这是一桩公权力对举报者赤果果报复行为
@霍亮律师
11 years ago
呼吁立即释放刘虎,既便他过去的行为符合理在二高解释的规定,按法律不朔及既往的原则他也是无罪的,更何况尚未经过查证确认他举报的事实是他本人故意捏造或明知他人捏造的[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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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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