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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愚夫愚言

    //@李刚律师拆迁维权: //@花香满径微博: 我们的血税就是养他们来给我们提供一个红二代的私嫖问题吗?校长嫖,公款嫖,接待嫖,嫖幼女.......却要我们纳税人一个个敲字传播,血税养媒体做甚?
    北京大学宪法学家张千帆为薛蛮子事件撰写了评论文章《薛蛮子事件背后的公权之辨》。 上海法官集体嫖娼,公权机关和官媒兴趣不大, 薛蛮子嫖娼 却让官媒兴奋异常,乃至在新闻联播占据3分钟之久。张文认为,根据中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款,中国公权机关逮捕薛蛮子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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