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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斯在北京

    《关于两高网络言论适用寻衅滋事罪等解释的解读》:建议所有在网络上发言的,都必须熟读这个司法解释,并打印一个放自己的电脑桌上,至于发帖时,是否要请一个刑事律师随时备询,您看着办。至于@崔成浩 如果再调侃小金,基本上可以以造成恶劣国际影响而吃牢饭。PS:纯法律解读,请勿删号。谢谢。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