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sir: //@公民呛声团: 明知是对牛弹琴,也要联署,抗议两高违法解释//@知青记者: 天下第一怪法 //@覃臣寿律师: 要求我们对他人的行为承担责任,这是什么法律?不是脑残就是弱智//@张锦宏律师: //@张俊杰7449: 转发微博 //@北京江荣生: //@李方平律师: //@徐晋如:
助@杭州王成律师23 挑战“500”【致全国人大常委会函:最高法、最高检无解释法律权】1欢迎批评指正;2欢迎联署3、欢迎复制转发防止删帖。@李和平律师 @李方平律师 @愚-言 @青石律师 @伍雷 @王兴律师v @梁小军律师 @律师刘卫国 @庞琨律师 @湖州老费 @杭州是江南V @恒权律师 @贺卫方 @徐昕 @童之伟 @何兵 @仝宗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