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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卖炭翁: //@曾平辉: 不到两小时,已转过500了。这位诽谤国家互联网信息中心原主任毛伟的网精,会否成为两高解释后适刑第一人呢?//@跳涧虎陈达手札: //@墨鉅: 成全您,转够500。 中新网:中国“两高”9日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从而为诽谤罪设定了非常严格的量化的入罪标准。我诽谤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现主任黄向阳、原主任毛伟侵吞国家资产,求公诉。 转发 928评论 179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