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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公民潘甘平

    对【中国民主观察05质问最高院】为何刚公布司法解释草案就马上实施?不怕里面存在有悖宪法法律内容吗?为何不借立法机会进行全民普法教育,使网络守法更自觉?为何不通过人大法制委员会论证此立法的合法与完善?为何不让民间法律工作者参与其中?言论自由的边界在哪?党政机关制谣传谣该当何罪?
    【最不靠谱的司法解释】“诽谤”就是诽谤,跟转发多少次无关,跟多少人听说了无关。法律规定,诽谤罪是自诉罪,即须由被诽谤人向法院控诉法院才可受理,否则法院不能主动受理,其他机构更无权介入。换言之,只要被诽谤人不主动向法院控诉,转发万次公安也无权抓捕诽谤人。文/周方🔗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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