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魁明律师: //@震爆蛋: //@人人都是自己的历史学家: 回复@alfboy: 赞。 //@alfboy: 宇宙伟人三胖。 //@人人都是自己的历史学家: 下联:东莞小妹两高。求上联。[嘻嘻]
昨天对友人说,在这样的环境下面,只看到宣传机器狂转,还没有哪个法律人跳出来为「网络空间寻衅论」背书,说明这一行还是守着底线的。结果今天就看到两高开了这样露骨的恶例。罪刑法定的原则可以被轻松绕开,如果需要有,那就可以有。一个国家的最高司法机关,可以像东莞小妹一样召之即来,任意揉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