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沪宁小生

    这条微博,有什么不妥吗?//@王鹏律师: //@土家野夫: 发出本微博而得罪顶层的州法院办公室主任@倾城 ,今天被迫辞职。斯时何世? //@土家野夫: 如果因为这样一条文摘,竟然惹动那些有关部门,我真为你们这些管控者感到羞耻……
    #早安#宪法保护的表达自由权利,在这个人口众多,日趋多元的社会里,无疑是一剂良药... ...或许会导致尘世喧嚣,杂音纷扰,各类不和谐之声不绝于耳,有时甚至会有一些冒犯性的言论。容许空气中充满不和谐的声音,不是软弱的表现,而是力量的象征。——约翰·哈伦大法官,“科恩诉加利福尼亚州案”
    展开全文
    转发 5269评论 1111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