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视宪法为什么? //@杭州王成律师23: [ok]//@江苏律师纪锋: 支持,联署//@律师张颖: 联署//@天天向下008: //@刘志强律师: “司法解释”破坏立法体制,越权造法,公然乱法!我曾写过《法治的灾难》一文,对司法解释的合法性及功过进行评析。文章早被删掉了。
【致全国人大常委会函:最高法、最高检无解释法律权】1欢迎批评指正;2欢迎联署。---@李和平律师 @李方平律师 @愚-言 @青石律师 @伍雷 @王兴律师v @梁小军律师 @律师刘卫国 @庞琨律师 @湖州老费 @杭州是江南V @恒权律师 @隋牧青律师 @蔺其磊律师 @律师张颖 @李苏滨律师 @张凯律师 @刘志强律师 @陈光武律师